(三)、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出廠質量證明和試(檢)驗報告
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質量必須合格,并應有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或試驗單。需采取技術處理措施的,應滿足有關規范、標準、規定,并須經有關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有批準手續)方可使用。凡使用新材料、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的,應有鑒定證明或生產許可證,并要有產品質量標準、使用說明和工藝要求,使用前,應按其質量標準進行檢驗。
1、水泥
① 水泥應有生產廠家的出廠質量證明書和試驗報告(內容包括廠別、品種、標號、生產日期和試驗編號)。
② 使用前必須進行復試。
③ 水泥復試項目:抗壓強度、抗折強度和安定性。
④ 水泥采用快速試驗者,仍以標養28天強度為準。
⑤ 水泥試驗單要有試驗結論,水泥質量有問題時,在可使用條件下,應注明允許和使用的工程項目部位和不影響該部位的質量要求。
⑥ 混凝土試配單,混凝土塊試驗報告單上注明的水泥品種、標號、試驗編號應與水泥出廠證明或復驗單上的內容相一致。
2、鋼筋
① 鋼筋應有出廠質量證明書和試驗報告單,并按有關標準的規定抽取試樣作機械性能試驗。
② 進口鋼筋,應有機械性能試驗、化學分析報告和可焊性試驗報告。
③ 集中加工的鋼筋,應有由加工單位出具的出廠證明及鋼筋出廠合格證明和鋼筋試驗單的抄件(復印件)。
④ 預應力混凝土所用高強鋼絲、鋼鉸線應逐批做好外觀檢驗記錄,并按有關規定抽樣做機械性能試驗。
⑤ 鋼筋試驗單的項目應填寫齊全,要有試驗結論,第 一次試驗有問題須加倍取樣,合格時兩次試驗報告要同時保留。
3、鋼結構使用的鋼材配件
① 必須有質量證明書,并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要求,如對質量有疑異時,必須按規范進行機械性能試驗和化學成份檢驗。
② 鋼結構件出廠時制造單位應提交下列技術文件。
A、產品質量證明。
B、鋼結構施工圖。有設計變更的,應有變更洽商文件,并在圖中注明修改部位。
C、所有鋼材和其他連接件的質量證明和試驗報告。
D、新材料、新工藝試驗鑒定資料。
E、發運構件清單。
4、焊條
① 焊條應有出廠合格證。
② 需進行烘焙的應有烘焙記錄。
5、磚
① 應有出廠質量證明書。
② 用于承重結構或對其材質有懷疑時應進行復試(必試項目為標號)。
6、砂、石
① 市政工程所使用的砂、石按產地、品種、規格、批量按有關規范取樣進行試驗。
② 砂、石試驗結果不符合質量標準的原則上不應使用,采取技術措施進行處理后,應有復試報告,并有審批手續。
7、混凝土外加劑
必須有生產廠家的質量證明。內容包括:廠名、品種、包裝、重量、出廠日期、性能和使用說明。使用前新型材料應進行性能試驗。
8、防水材料
① 油氈應有出廠質量證明書,內容包括:品種、標號等各項技術指標,并應抽樣檢驗,檢驗內容為不透水性、拉力、柔度和耐熱度。
② 瀝青:應有瀝青的出產地、品種、標號的報告單,必須試驗的項目如針入度、軟化點和延伸度。
③ 新型防水材料的性能必須符合設計要求,應有產品鑒定書、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質量標準和施工工藝要求,并有抽樣復驗記錄。
9、防腐、絕緣、保溫材料應有標明該產品質量指標,使用性能的出廠質量證明書。
10、生石灰
無論袋裝生石灰或散裝生石灰進場后均應按批量取樣,試驗石灰的氧化鈣和氧化鎂含量。
11、粉煤灰石灰砂礫、石灰土
① 每批粉煤灰、石灰砂礫混合料進場,生產廠家應向施工單位提供出廠合格證明。若供料期超過10天,生產廠家應每10天提供一次出廠合格證明。
② 路拌要有以下試驗資料。
A、粉煤砂石灰砂礫配合比實測數值(粉煤灰、石灰含量)。
B、粉煤灰石灰砂礫的活性氧化物含量。
C、粉煤灰石灰砂礫出廠含水量。
D、粉煤灰石灰砂礫顆粒篩析結果。
E、粉煤灰石灰砂礫抗壓強度(7天、28天)。
前四項隨料提供,后一項按齡期后補。
12、瀝青混合料
① 瀝青拌合廠應按規格、品種、批量向施工單位提供出廠合格證,合格證應包括如下內容:
A、瀝青混凝土類型(礦料級配及瀝青規格用量);
B、穩定度;
C、流值;
D、空隙率(飽水率);
E、飽和度;
F、標準密度。
或者按下列內容提供
A、瀝青混凝土類型(礦料級配及瀝青規格用量);
B、10℃劈裂抗拉強度;
C、10℃劈裂抗拉垂直變形;
D、試件飽水率;
E、標準密度。
13、管材、管件、設備、配件
① 各種管材、管件、設備、配件都應有出廠合格證。合格證的內容應能說明該產品符合規范和設計要求。
② 鋼管、鋼管件在使用前應按設計要求核對其規格、材質、型號并做檢查記錄。
③ 各種金屬管及管件在安裝使用前應按現行標準進行外觀檢查并做好檢查 記錄。
④ 彎頭、異徑管、三通、法蘭、盲板、補償器及緊固件等需按現行標準進行規格、尺寸的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⑤ 各種閥門在安裝使用前應按現行標準進行強度和嚴密性試驗并做好檢驗 記錄。
14、廠、站工程成套設備, 隨機文件必須齊全, 其中包括裝箱單產品合格證明,設備安裝使用說明等。必要時要求解體檢查,并作詳細記錄。
15、各種保溫材料及制品應有產品合格證和材料性能測試試驗記錄,其種類、規格、性能應符合設計規定。
16、預應力混凝土設備檢驗資料
① 應有預應力錨頭、夾片、頂塞等出廠合格證明及硬度試驗記錄。
② 采用金屬波紋管成孔時應有波紋管的質量合格證明及現場檢驗記錄。
③ 有由計量檢定單位對張拉設備──油泵、千斤頂、壓力表進行鑒定的記錄。
17、混凝土預制構件技術質量資料
① 鋼筋混凝土結構預制構件:做為主體結構使用的梁、板、墩柱等構件生產廠家應提供下列技術資料。
A、構件混凝土強度資料。
B、預應力混凝土鋼筋張拉記錄。
C、施工圖紙有設計變更的應有變更洽商文件,并在圖中注明修改部位。
D、所用鋼筋和其他材料的質量證明書和試驗報告。
E、構件質量評定資料。
② 施工單位應根據出廠合格證明依照現行驗收標準,逐件檢查驗收填寫驗收記錄。
③ 一般混凝土預制構件如道牙、方磚、欄桿、地梁、防撞墩等,生產廠家應提供合格證明,內容包括:混凝土強度及按有關規定進行抽檢的技術資料。